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具:功率一般在0.5W、1W、2W,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路径。标志灯按大小分类: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灯具,具体尺寸分类依据规范中的详细规定。按供电方式分类: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由集中电源供电,便于统一管理和维护。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每个灯具自带电源,独立工作。
随着GB17945-2024标准的实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行业将面临更高的技术门槛。企业需要按照新标准的要求,提升产品研发、生产和质量控制的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新标准的实施也将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水平和竞争力。
应急灯需直连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标准中: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该标准明确要求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通过插头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这种连接方式旨在确保消防应急灯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启动,且采用专用工具才能拆卸的插头设计,防止非专业人员随意拔出,影响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应急照明灯与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安装过近,需按国家消防规范保持合理间距。在消防设施安装标准中,应急照明灯负责提供逃生路径的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则需明确指引方向。
消防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系统组成与功能: 消防照明系统主要包括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等,用于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提供照明和指示疏散方向。系统应能在主电源切断后自动启动,为人员疏散提供必要的照明和指示。
应急照明灯具光照亮度:新国标同样规定了应急照明灯具的光照亮度不应小于50流明。这一标准的提升,相较于老国标,显著提高了应急照明灯具的亮度,从而更好地满足消防安全需求。 禁止使用阻容降压方式:功率因素与电量浪费:老国标形式的消防应急灯常采用阻容降压方式,但这种方式功率因素过低,导致电量浪费严重。
表面亮度:根据新标准GB17945-2010,标志灯表面亮度不应小于50cd/㎡。光通量(光照亮度):应急照明灯具的光照亮度不应小于50流明。这些要求相比老国标有了显著提高,有效保障了消防安全。其他规定:电池与光源状态监测:当电池或光源出现故障时,灯具会通过报警等方式提醒用户。
安全与维护:消防应急灯具需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定期检查电线老化、接头松动等情况。 实施与过渡:自2025年5月1日起,仍执行旧标准(GB 17945-2010)的消防应急灯具产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新国标应用名称应为“消防应急照明灯”,必须配备状态指示灯。 根据GB 17945—202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第2条规定,集中电源型和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均应设置主电、充电、故障及应急四种状态指示灯,且颜色须符合规范:绿色为主电/正常,红色为故障,黄色为充电或自检异常。
安装高度:应急灯安装高度不得超过5米,常见安装高度在8米至2米之间。安装在过道或通道上方一般在2米以下,特殊场所如楼梯间或拐角处不超过一米。
持续型消防应急灯具:如标志灯常亮,持续提供指示或照明。
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或安全紧急出口通道安装的应急疏散指示灯间距不应大于20米。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正面画面部分应尽量与安全疏散通道保持垂直角度。
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具体如消防双头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吸顶灯、消防应急筒灯/射灯等。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多见安装在消防疏散通道或安全逃生出口的门框上方或墙面上方,以及楼梯拐角处等位置。疏散指示标志灯或安全出口指示灯:其安装距离不应大于20米。
疏散应急照明灯应安装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应安装在出口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应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离地面00米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超过20米。5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有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应急灯的设置规范通常要求在公共建筑、工业设施以及住宅楼等场所中,每隔不超过15米至20米的距离安装一个应急灯。

应急灯的安装位置应避免物体撞击和遮挡,以保证其在应急情况下的照明效果。安装过高可能会影响照明效率,同时不便于检修和调试。 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安装高度建议为2米左右,但应根据实际场所情况调整,确保满足消防检查验收部门的规定。
标准体系:中国应急照明国家标准体系包含推荐性标准GB/T 42824-2023和强制性标准GB 17945-2024。其中,GB 17945-202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于2024年4月发布,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GB 17945-2010,新增蓄电池环保要求并强化系统可靠性。